4 月 172013
 

原文(source): 于美人護產 超完美解套有妙招 – Yahoo!奇摩新聞

作者: 文/林文義 | 財訊雙週刊 – 2013年4月13日 上午10:39

于美人素人起家,十餘年來累積數億元身價,雖然她的理財一把罩,但如今面臨這場婚姻風暴,護產大作戰勢不可免,她該如何處理夫妻財產,進而尋求超完美解套的妙招呢?

針對于美人所處的困境,律師業者表示,于美人的上策就是維持現狀,否則一旦離婚或改為分別財產制,她都要先分一半財產給老公。

夫妻要處理財務的事,必須了解目前法律上對夫妻財產制的規定,才能採取正確的策略。按︽民法︾規定,夫妻財產制主要有共同財產、法定財產、分別財產三種,其中,共同財產制非常少人用,無討論必要;分別財產制則有不少人用,而多數人採用的是法定財產制。

當夫妻採用分別財產制必須向法院登記,如此一來,夫妻就各自保有名下財產,彼此財務完全獨立,最有名的例子,就是鴻海董座郭台銘與太太曾馨瑩在結婚時,即採用此制。

于美人上策是維持現狀

法定財產制最主要的特色是,當法定財產制消滅時,則財產較少的一方配偶,有權要求先分配雙方婚姻期間剩餘財產半數。所以,于美人該怎麼做,就必須了解清楚再行動。

對此,沛然律師事務所律師林瑞陽指出,︽民法︾一○三○之一條規定,夫妻法定財產制消滅時,配偶就可行使剩餘財產請求權,分配半數財產。所謂﹁法定財產制消滅﹂,包括一方死亡、離婚,以及改變夫妻財產制,三種情形有任何一種發生時,配偶就可要求分配剩餘財產。

由於于美人賺錢能力遠高於她的先生,先前外界傳出她有意要求與先生改為分別財產制,若真的這樣做,則與離婚一樣,都算是法定財產制消滅,必須先分一半剩餘財產給先生; 所以從護產的角度來看,于美人最好的作法就是維持現狀,把先生找回來,反而可以護住財產。

至於法定財產制下,夫妻離婚要如何分配財產呢?舉例來說,若一對夫妻中,夫的婚後財產為兩百萬元,妻的婚後財產五十萬元,雙方均無負債,則離婚時,妻可先要求分配半數財產了。

計算方法是,雙方婚後財產的差額一五○萬元,就是夫妻剩餘財產,離婚時財產較少的妻,可要求先分配一半,即七十五萬元,反之亦然。

選法定制 贈與就要不回來

從上述例子來看,夫妻若不想未來反目時財富大失血,防範之道有兩招,第一、一結婚,就採取分別財產制,但這種作法的缺點是雙方分得太清楚,也很傷感情。第二,結婚時採用法定財產制,但夫妻間切記不要隨便相互贈與財產。

尤其是現在房價高漲,不動產通常是家庭最有價值的財產,在贈與對方時,切記三思。因為按︽民法︾規定,夫妻雙方的婚前財產、因繼承或無償取得(即受贈取得)的財產,不算在夫妻剩餘財產內。所以,夫妻間的不動產一旦贈與對方,想再要回來就難了。

資深律師指出,舉例來說,夫婚後有財產三百萬元,妻有二十萬元,但夫名下有一棟價值五千萬元的房子,假設妻不斷軟硬兼施,要求夫把房子贈與妻,讓妻有安全感,當夫將房子贈與妻後,若以後雙方反目離婚,雖然此時妻名下有五千萬元的不動產,屬於財產較多的一方,但因這棟房子是夫送給妻的,算是妻﹁無償取得的受贈財產﹂,則離婚時,這棟價值五千萬元的房子,就不算在雙方的剩餘財產內,全部歸妻所有;另外加上雙方剩餘財產二八○萬元,妻可分一半,夫還要再分一四○萬元給妻,那離婚後,夫不僅房子沒了,財產也大幅縮水,幾乎是人財兩空。

資深會計師對此指出,明年起,夫妻各類所得都可以分開計稅,且夫妻贈與免贈與稅,現在已有不少高所得夫妻,打算把股票贈與對方,既免課贈與稅又把股利所得分散到另一方名下,達到分散所得降低稅負的目的,但這種作法雖可享受節稅的好處,可是按前述︽民法︾規定,夫(妻)把股票贈與配偶,就算是配偶的受贈財產,將來離婚這些股票也不在剩餘財產內,就完全歸對方所有了,所以,夫妻間的贈與不能只考慮節稅因素,還要想得更遠才行。

因此,夫妻感情若很好,財產歸誰都無所謂,但世事千變萬化,一旦感情破裂,對錢的事情必然錙銖必較,所以,採用法定財產制的夫妻,對於財務問題,還是要有因應的策略,財產贈與配偶前,要多想想,因為一旦送出去,就是對方的了。

 Leave a Reply

You may use these HTML tags and attributes: <a href="" title=""> <abbr title=""> <acronym title=""> <b> <blockquote cite=""> <cite> <code> <del datetime=""> <em> <i> <q cite=""> <s> <strike> <strong>

(required)

(required)

CAPTCHA Image
Play CAPTCHA Audio
Reload Image